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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酒水条形码的基本规则

作者:中国商品条形码中心 时间:2023-12-24 08:09:46

条码标签纸又称不干胶标签,用于打印或印刷条码生成器生成的条码的标签,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标签纸材料很多。使用环境不同,应用不同。但在选择合适的条码标签纸这个环节上相信不少朋友有遇到过小小的插曲,那么我们该如何才能挑选出产品合适自己的条码标签纸呢?

1、根据产品的黏贴表面材质

不干胶标签都是黏贴式的。而用不干胶材料加工的标签可能被标贴在各种材料的表面,如玻璃、金属、硬纸板以及塑料等。而塑料又可进一步分为:聚氯乙烯、高密度聚乙烯。测试表明,不同的标贴表面对表现的影响很大。所以选择不干胶标签时一定要根据自己产品的黏贴表面来决定选择何种材质的不干胶标签。

2、根据产品黏贴表面的形状

标贴基材表面有平面和曲面之分,如果标贴表面具有一定的弧度(例如,直径小于三公分的药瓶表面)就可能需要面纸具有良好的适贴性或粘度较强的胶水。

3、根据产品黏贴表面的洁净状况

不干胶材料最适于表面清洁、干燥、无油迹和灰尘的标贴基材,如果是其他类型的基材,请选择其他的专业标签纸。

4、环境状况

贴标的环境及温度都会影响粘胶剂的特性,如多水或多油环境,不干胶粘度需要在冷、热、潮湿或室温条件下粘贴。不干胶标签是否暴露在冰点以下的环境,是否用于户外、高温、潮湿或含有紫外线的光线之下,以及是否接近温度较高的汽车引擎等状况均需要考虑。因此需要根据不同的环境状况选择合适的标签纸。

5、根据标签粘胶剂的特性

以粘胶剂的表现性能来看,总体可分为四类:热熔胶,水溶胶,可移除性粘胶剂。油胶(轮胎胶),特性是热熔胶初粘性强持久性差,水溶胶初粘性差持久性强,可移除性粘胶剂便于移除,但粘贴性能不如热熔胶粘胶剂。一般应用在建材或者家具行业居多。油胶(轮胎胶)粘性超强不易脱落,汽车轮胎和特殊行业应用居多

6、印刷方式和加工方式

在选择不同的印刷方式(如柔性版印刷、凸版印刷、胶印、热转移和激光打以及加工方式(如卷到卷、卷到单张、折叠式进纸方式、单张到单张)以后,方可决定印刷材料。在确定不干胶材料之前,应先在相同印刷,加工及贴标条件下测试。面纸的选择取决于印刷方式和最终客户需要。高质量的印品当然需要面纸光华,内在质量优异的不干胶材料,热转移印刷方式则要求选用表面平整光滑又耐污渍的特殊面纸。

7、储存时间

不同的产品不同的商家对不干胶标签的储存时间是有区别的,有的要求长久,有的要求可能是暂时的,所以需要根据自己对不干胶标签本身的要求来决定和选择,以免浪费自己的财力。

8、渗胶溢胶情况

软PVC和PET条码纸,常常会有增塑剂渗出也称为溢胶,选择PET和PVC条码纸时要特别注意,应选择水胶,热熔胶容易渗胶。

9、条码纸尺寸

当不确定条码纸尺寸是否合适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进行实际试验,防止买回却用不了的情况。

10、贴标机试验

在确定条码纸之前,一定要将条码纸置入自动贴标机中进行几次实际试验,检查贴标的流畅度以及其他状况。

11.使用的行业

服装行业打印的标价签,一般都是铜版纸和吊牌卡纸,物流快递的大部分都是热敏铜版纸,冰箱电器产品大部分都是亚银PET,亮白PET,汽车配件线束,都是合成纸和铜版纸,化工行业,大部分都是合成纸印刷LOGO,和铜版纸配碳带打印等等。如果您不清楚自己该使用什么样的标签,不知道怎么去选择,欢迎咨询我们。我们将结合您的实际需求推荐最适合您的标签材料和打印解决方案。

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促进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表示一定信息的商品标识。商品条码包括标准版商品条码和缩短版商品条码。标准版商品条码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码组成。缩短版商品条码由商品项目识别代码和校验码组成。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刷、应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对特殊商品的条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无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物品编码机构负责商品条码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动商品条码的应用工作。鼓励、引导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商品条码,提高商品的自动化管理水平。

第六条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可以自愿申请注册商品条码。第七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后,方可在其生产、销售的商品上使用商品条码。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申请人应到物品编码机构办理有关申请注册手续,填写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书,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颁发《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资格。第八条物品编码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商品条码注册材料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并经国家批准后,颁发证书;初审不合格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理由。第九条商品条码持有者首次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自使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物品编码机构备存。第十条商品条码持有者变更其名称、地址的,应当自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物品编码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商品条码的有效期限为二年。商品条码持有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向物品编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商品条码。第十二条商品条码持有者停止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在停止之日起三个月内,到物品编码机构办理注销手续。商品条码持有者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的,同时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并按前款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第十三条已被注销商品条码的商品生产者、销售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第十四条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的,应当具备下列证件和材料:(一)使用者的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二)境外商品条码注册证件或者相关资料;(三)使用者与注册者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第十五条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审核持有者有效的商品条码证书或者合法使用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企业印制商品条码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不得印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条码。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伪造、冒用商品条码;(二)使用已注销或者不符合标准的商品条码;(三)转让商品条码使用权。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二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4年5月20日起施行。

条码打印机-最大打印长度条码打印机在进行条码标签打印的过程中,并不是说,能够一次无限制的打印,对于打印的长度,一般来说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最大打印长度也是使用长度单位mm来表示的,也可以说是一目了然的。

条码打印机-打印宽度打印宽度指的是条码打印机能够打印的最大宽度范围。它的标识和普通的打印机用纸张的规格来标识不同,而是采用日常的长度单位mm来标识,可以说是一目了然的。用户在选购时应该根据自己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打印的条码生成器生成的条码标签的实际宽度来进行选择。并且对于这个问题,用户一定考虑清楚,因此宽度大的可以打印小的,但是宽度小了是肯定无法打印大的。毫无疑问,打印宽度增加,产品的价格也就自然上升。

条码打印机-分辨率分辨率是所有打印设备都共有的一个指标,标签打印机也是如此。分辨率就是指产品最高可以实现的打印精度。也就是指在每英寸上可以实现多少个点,单位为dpi。两数相乘,代表横向精度和纵向的精度。一般来说,目前条码打印机的分辨率,300dpi的产品比较的多。

条码打印机-打印速度和我们常见的喷墨打印机和激光打印机打印速度的标识方式不同,条码打印机打印速度是用它在单位时间内能够打印的该款产品使用的最宽标签纸带的长度来表示的,一般来说用mm/s(毫米/秒)表示,也就是在一秒钟内最多能够打印多少毫米长的标签纸带。对于这个技术指标来说,自然是越大越好。

条码打印机-打印方式打印方式指的是条码打印机采用何种技术进行打印的。一般来说,条码打印机都是采用热转印打印技术,有的产品自称为“热转写技术”,其实是一个道理。热转印技术,简单的说,就是利用专门的碳带,透过类似传真机打印头的工作原理,将碳带上的碳粉涂层经过加热的方式,转印到纸张或其他种类的材质上,由于碳带上的涂层物质可以根据需要来选择,产生较强的附着力,加上打印介质的选择,更能保证打印出来的字迹不受到外界的影响。热转印打印能够禁得起时间考验、长期不变形、文字能长期保存、不会退色、不会因为接触溶剂就磨损、不能因为温度较高就变形变色。

第二十五条在国内生产的商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时,生产者应当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由编码分支机构将备案材料报送编码中心。

【释义】

1.本条是关于在国内生产的商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备案的规定。

2.在国内从事生产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时,应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或注册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在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国内使用。

3.生产企业获准备案的,由编码分支机构发放《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备案通知书》(以下简称《备案通知书》)。受理备案的编码分支机构应将《备案通知书》及相关企业信息等材料及时报送编码中心,由编码中心统一公告。

4.在使用过程中,生产者必须保证所使用的商品条码与备案的生产企业名称相一致。

第二十八条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

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

【释义】

1.本条是关于对系统成员使用商品条码的有效期、办理厂商识别代码续展手续的规定。

2.《系统成员证书》有效期为2年。在《系统成员证书》有效期满后继续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在《系统成员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持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及《系统成员证书》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

3.系统成员办理续展手续,应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厂商识别代码续展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续展费用。

4.系统成员继续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必须经编码中心批准,并领取《系统成员证书》(续展)。

5.系统成员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由编码中心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及系统成员资格,被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九条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释义】

1.本条是关于系统成员办理商品条码变更手续的规定。

2.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办理变更手续。

3.联系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报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

4.系统成员名称改变,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注册号不变的,可办理变更手续。

5.因行政区划改变而引起的系统成员名称改变,但名称主体不变,并有政府有关文件的,可持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及政府有关文件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6.系统成员办理变更手续应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信息变更登记表》,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系统成员证书》或《系统成员证书》(续展)及有关证明材料。

7.系统成员办理变更手续必须经编码中心批准,并核发变更证书。

第三十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在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释义】

1.本条是关于系统成员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规定。

2.系统成员在商品条码有效期内,不再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在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3.系统成员办理注销手续包括: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销登记表》,交回《系统成员证书》。

4.系统成员自其厂商识别代码被注销和之日起,系统成员资格被取消,不得继续使用其原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第三十一条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释义】

1.本条是关于对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企业,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规定。

2.已被取消系统成员资格及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企业,需要再使用商品条码,必须重新办理申请注册手续。

3.企业必须在重新申请被批准后,方可在其商品上使用商品条码。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

【释义】

1.本条是关于使用已被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禁止性规定。

2.未经编码中心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已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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