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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手机条形码的基本规则

作者:中国商品条形码中心 时间:2023-09-06 08:45:48

【方案概述】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固定资产具有价值高,使用周期长、使用地点分散、管理难度大等特点。许多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也许都遇到过以下所列的问题:1)资产折旧数据不准确----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业绩。2)帐面价值统计不准确----导致资产流失。3)繁重的盘点工作,耗时耗力----信息反映不及时,影响了企业的运营效率,导致资产重复购置。在充分研究分析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业务需求的基础上,嘉码亿通提供的固定资产管理条码解决方案把条码技术引入固定资产管理,有效解决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难题,使企业更轻松、更有效地管理固定资产。

【条码在固定资产管理中的作用】固定资产管理为什么要引入条码?由于固定资产使用地点分散的特点,即使在管理系统的支持下,固定资产标签的制定、填写或打印、粘贴、资产状态的跟踪,盘点等工作的性质和工作量并没有得到良好的改变和改进,固定资产管理依然是手工和计算机管理相结合。因此,需要引入条码来有效解决固定资产数据分散采集输入的瓶颈难题,这样才能将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功能最大化地发挥出来。如何把条码引入固定资产管理?

1)打印固定资产条码标签取消手工书写或普通打印机打印的固定资产标签。在原有固定资产编码的基础上,用条码符号把固定资产编号表现出来,使用专用的条码打印机打印出特殊介质的固定资产标签。专业的条码打印机可以打印PET、PVC等薄膜类特殊介质,因此可以选用防水、防油污、防撕裂的PET标签纸,保证固定资产标签长期保存和清晰。

2)将带有条码信息的标签粘贴在固定资产上

3)使用带有条码扫描功能的手持数据终端进行固定资产现场管理固定资产分布在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场所,进行固定资产的跟踪和盘点必须到每个现场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录入。此时给固定资产管理员配备带有条码扫描功能的手持数据终端,可以进行现场的数据采集、信息录入包括状态的改变,使用部门的改变和其他备注信息。同时在现场也可查询相关信息,在此之前会将系统中的有关数据下载手持终端中。

4)数据的上传与同步将现场采集的数据上传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自动更新系统中的数据。同时也可以将系统中更新已后的数据下载到手持终端中,以便在现场进行查询和调用。

【加码固定资产管理条码解决方案的特点和优势】以实物管理为基础,以条码技术的应用为特点。通过先进的条码技术对固定资产实物从购置、领用、转移、盘点、清理到报废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准确监管,结合资产分类统计等报表真正实现“帐、卡、物”相符。

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为企业中的每一个实物都赋予一个唯一的条码标识:

1)在手持数据终端蜻蜓点水般地扫过该条码标识后,即对该条码进行解读,准确识别每一个实物。

2)经识别的实物详细信息储存并转入到计算机中,准确地完成对该实物的盘点工作

3)自动纠错实时报警功能,从根本上杜绝了以往人工盘点时,难以避免的错盘、漏盘、重盘现象确保了基层实物统计时第一手数据资料的完全真实和可靠性。

具有低值易耗品和资讯类产品的管理功能易耗品具有单价低、使用数量大、有一定数量库存要求等特点。对低值易耗品的有效管理将大幅度削减办公费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而随着企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企业对各种资讯类产品的管理需求也将日益突现。因此,嘉码固定资产管理条码解决方案把低值易耗品和资讯类产品的管理纳入解决方案中,满足企业对各类资材的实现全面管理的需求。

自动计提折旧除了固定资产日常繁杂的管理、统计、核对等工作,VCANS固定资产管理条码解决方案还提供了自动计提折旧的功能。

【效益评估】

1)提高资产管理的速度和准确性,使各种资产管理能真正落到实处。

2)轻松管理固定资产,在办公室的方寸之中就能掌控全方位固定资产信息,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支出。

3)为企业资产评估、决策提供更为可靠的依据,避免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环节上可能造成的隐患。

4)推动企业资产重置、重组、融资、上市创造良好条件。

在打印过程中,当条形码或者文字出现空白的点或线时,有可能是打印头脏了,需要清洁。为了获得最佳的打印效果,我们应该对打印头进行定期的清理,保持清洁,延长打印头的使用寿命,特别要注意在清洗打印头前需要小心清除可能会刮擦打印头的物质,并且要使用防静电环或防静电垫来释放可能损坏打印头的静电。条码打印机大多采用热敏和热转印式两种打印方式,两者相比,热敏式打印方式对打印头的磨损,污染强度更大,更加需要经常清洗。除了人为的破坏,比如指甲直接接触打印头划伤等,条码打印机打印头的损伤主要来自高速打印带来的磨损,高温环境使热敏纸或者色带更容易损坏打印头,高压或静电导致的打印头裂缝及变形。打印头一旦受损,轻则打印的标签中有白线,重则打印的标签模糊不堪,读取器无法读取数据。

什么情况下需要清洗条码打印头呢?一般碰到如下情况,用户需要清洗:1、打印出来模糊不清2、无法打印3、打印一张,连续打印多张空白标签正确的清洗方法是先清洗打印头,然后清洗滚动轴和传感器,清洗前需要准备酒精、棉签或清洗笔,方法步骤如下:

1、清洗打印头关闭打印机电源,先用棉签除尘,但注意不能用坚硬的毛刷清扫打印头表面,以免损坏打印头表面膜,接着使用专用清洁笔或浓度为75%的酒精或棉签清洁打印头,然后朝一个方向擦拭打印头发热线表面,清洁完成后需等酒精挥发再开机.

2、清晰滚筒和滚动轴用浸有浓度为75%以上酒精的棉签清洗滚筒,方法是一边用后转动滚筒,一边擦,清洗滚动轴也一样,需要清洗传动的各个轴,通道的标签以及机箱内的灰尘。

3、清洗传感器传感器包括色带传感器或标签传感器,一般一个月至三个月清洗一次,方法是用鼓风装置吹去传感器上的灰尘。备注:1、清洗打印头需要清楚打印头的针头所在位置,不清楚的话可以自选设备供应商。2、刚打印过后的打印机温度比较高,等冷却后再清洗3、不要拆卸其它零部件

为便于使用时的正常识读,应注意条形码的颜色搭配。条码生成器生成的条码的识读系统,设置扫描器光源一般为波长630~700nm的红光光源,故应考虑墨色的红光效应。扫描器的入射光照射在不同材料和颜色的条码表面,所起到的反射效果也不同。黑墨对于红光可完全吸收,印品对入射光的反射率一般在3%以下,所以,大多数条形码都设计用黑墨印刷。

而白墨对于红光则是完全反射,其印品对入射光的反射率接近于100%,所以,它是最理想的空白用色。基于上述原因,印品上的条形码多数印在白纸上。但有些包装产品,从装饰效果出发,也有选择其它颜色搭配,这样应注意根据颜色的性质进行搭配。通常对红光反射率高的颜色有黄、橙、红、浅棕等。

而黑、绿、紫、青色等,对红光反射率较低。合理设计条形码印刷颜色,应充分考虑颜色对红光的反射率等因素。透明的薄膜包装物不适宜直接印刷条码,应先印上白墨或黄色、橙红色作衬底,然后印上深色的条形码,如黑、深绿、深蓝色等,这样便于识读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商品条码化,沟通商品生产销售信息,提高商品的竞争力,促进市场经济和贸易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范围内使用商品条码以及制作、销售条码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用于国际和国内流通领域的物品编码及相应的条码标识。商品条码包括国际物品编码(EAN码)和北美商品条码(UPC码)。本办法所称条码产品包括条码印刷品、条码识读设备、制作设备和与之相关的软硬件。第四条政府支持和鼓励企业使用商品条码。出口商品、名优产品和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的生产企业应积极使用商品条码;商业企业应积极采用条码扫描自动化管理系统(POS系统)。第五条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条码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条码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本辖区条码工作,在条码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条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标准,推动商品的条码化和条码技术应用;(二)受理商品条码的注册申请和商品条码备案;(三)负责商品条码和条码产品的管理和监督;(四)组织条码技术的交流和培训服务。

第二章商品条码的注册、备案与使用第六条除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我国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使用商品条码的、必须在中国申请商品条码注册。第七条申请商品条码注册应提供下列资料报条码主管部门初审:(一)商品条码注册申请书;(二)单位代码证书及营业执照影印件;(三)在有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使用商品条码的,还应提供商标注册证书。条码主管部门对初审合格的申请应于5日内报国家条码主管部门复审。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取得中国商品条码注册证书后,方可正式启用注册的商品条码,并同时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条码主管部门应定期公告系统成员及其注册的商品条码。第九条需要使用北美商品条码的,可按本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申请注册。在国内获得北美商品条码注册的,视同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第十条系统成员对其注册的商品条码享有专有使用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商品条码。第十一条使用商品条码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注册的商品条码只能在本企业生产、经营的商品上使用,不得出租、转让或与其他企业共用。第十二条注册的商品条码有效期为2年,期满前3个月内由条码主管部门通知系统成员参加续展复审。逾期不参加复审的,注销其注册商品条码和系统成员资格,并予以公告。第十三条系统成员更改单位名称,应自更名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向条码主管部门办理更名手续。系统成员与他人合资、合并,所成立的新单位需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另行办理商品条码的注册手续。第十四条系统成员终止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向条码主管部门书面申请注销其商品条码。需重新使用商品条码的,应按本办法注册新的商品条码。对已注销的商品条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启用。第十五条境外公司在本市设立的子公司如使用境外公司注册的商品条码,应持下列资料向条码主管部门申报备案:(一)境外公司的商品条码注册证书;(二)使用境外注册商品条码的授权文件;(三)子公司的单位代码证书及营业执照影印件。第十六条受委托加工产品并使用委托人注册的商品条码的,应自加工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资料向条码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备案证书:(一)委托人的商品条码注册证书;(二)加工合同;(三)委托加工产品的条码标识。第十七条系统成员印制商品条码需要原版胶片的,应当向商品条码原版制作者订制原版胶片。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制作原版胶片,保证原版胶片质量。第十八条申请、变更商品条码注册,应按国家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章商品条码产品的监督管理第十九条生产、经营条码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第二十条印制商品条码,必须具备相应的印制能力,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商品条码的印制业务。承接商品条码印制业务时,应查验付印方的商品条码注册证书并立档备查。印制者不得印制和提供假冒的商品条码。第二十一条条码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中,可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查验其商品条码注册证书,备案证书和准印证书,检查商品条码使用规范和条码产品制造质量。对涉嫌假冒、伪造的前款证书和条码产品,可依法封存、扣押。

第四章罚则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在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上伪造和冒用他人商品条码的,由条码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未售出的产品,没收已售出产品的销货款,并可处以违法经营额1至5倍的罚款。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出租、转让、共用商品条码的,由条码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3万元;无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由条码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销毁违法的条码标识,并可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使用已注销的商品条码的,由条码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销毁违法的条码标识,并可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由条码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由条码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3万元。第二十七条条码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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