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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矿泉水条形码去哪里申请?

作者:中国商品条形码中心 时间:2023-09-23 08:39:39

条形码生成器生成的条形码分类

1、条形码基本术语

条形码是一种信息代码,用特殊的图形来表示数字、字母信息和某些符号,条形码由一组宽度、反射率为同的条和空按一定的编码规则组合起来,用以表示一个完整数据的符号。通常,将人可识别的字符注在条码符号的下面。

条形码元素:用以表示条形码的条和空,简称为元素。

条形码字符:用以表示一个数字、字母及特殊符号的一组条形码元素。

条:在条形码符号中,反射率较低的元素。

空:在条形码符号中,反射率较高的元素。

位空:在条形码符号中,位于两个相邻的条形码字符之间,且为代表任何信息的空。

条高:在条的二维尺寸中较长的那个尺寸。

条宽:在条形码符号中,排除两侧静区的那部分长度。

单位元素长度:在条形码符号中,窄元素的标称宽度为单位元素宽度,用X表示。

两种元素宽条形码:在条形码字符中,如果元素的宽度只有两种,即宽元素和窄元素,则称此种码制为多种元素宽条形码。

多种元素宽条形码:在条形码符中,如果元素的宽度有三种或三种以上,则称为此种码制为两种元素宽条形码。

条形码逻辑值:对于两种元素宽长形码,宽元素的逻辑值为1、窄元素的逻辑值为0,对于多种元素的宽条形码,若单位元素宽度上是条,则逻辑值为1,若单位元素宽度上是空,则逻辑值为0。

连续码型、离散型条形码:在条形码符号中,如果两个相邻条形码字符之间存在位空,则称此种码制为离散型条形码,否则称为连续型条形码。

条形码一般分区:静区起始字符数据字符校验字符终止字符静区。

长度固定、长度可变条形码:在条形码符号中,如果符号所包含和条形字符的个数是固定的,则称此种码制是长度固定条码:否则称为称度可变条码。

自校验条形码:如果一个印刷错误不引起一个字符被译成此码制中另一个字符,则称此种码制为自校验条形码。(n,k)码:具有多种元素宽度的连续型条形码,又叫做(n,k)码。N指条形码符中所含单元素宽度的个数,K指一个字符中条或空的个数。

条形码符号密度:是指单位长度中所能表示的条形码字符的个数。

条形码字符集:条形码字符集是指条形码制中所给定的的数据字符的范围。在各种条形码制中所给定的数据字符范围。在各种条形码码制中,字符集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数字式字符集,它包含数字0~9及一些特殊字符;另一种是字母、数字式字符集,它包数字0~9、字母A~z及一些特殊字符。

污点:空及静区中出现的与条反射率相近的点。

2、条形码符号的结构

一个完整的条形码符号是由两侧静区、起始字符、数据字符、校验字符(可选)和终止字符组成。

其中:静区:没有任何印刷符或条形码信息,它通常是白的,位于条形码符号的两侧。静区的作用是提示阅读器即扫描器准备扫描条形码符号。起始字符:条形码符号的第一位字符是起始字符,它的特殊条、空结构用于识别一个条形码符号的开始。阅读器首先确认此字符的存在,然后处理由扫描器获得的一系列脉冲。数据字符:由条形码字符组成,用于代表一定的原始数据信息。终止字符:条形码符号的最后一位字符是终止字符,它的特殊条、空结构用于识别一个知形码符号的结束。阅读器识别终止字符,便可知道条形码符号已扫描完毕。若条形码符号的结束。阅读器就向计算机传送数据住处并向操作者提供“有效读入”的反馈。终止字符的使用,避免了不完整信息的输入。当采用校验字符时,终止字符还指示阅读器对数据字符实施校验计算。起始字符、终止字符的条、空结构通常是不对称的二进制序列。这一非对称允许扫描器进行双向扫描。当条形码符号被反向扫描时,阅读器会在进行校验计算和传送信息前把条形码各字符号重新排列成正确的顺序。校验字符:在条形码制中定义了校验字符。有些码制的校验字符是必须的,有些码制的校验字符则是可选的。校验字符是通过对数据字符进行一种算术运算而确定的。当符号中的各字符被解码器将对其进行同一种算术运算,并将结果与校验字符比较。若两面三刀者一致时,说明读入的信息有效。

一、商品条形码使用流程:

1、向编码中心及各地分支机构申请厂商代码2、编码中心核发号码给申请者3、厂商自行设定商品代号4、交付印刷5、包装出货分发商品基本资料一览:

(1)申请厂商代号:需采用商品条形码之厂商向编码中心申请厂商代号;

(2)核发厂商代号:编码中心将申请者之申请表单及文件审核后,发给登记证书及厂商代号,并附赠印制条码之相关技术资料;

(3)设定商品代号;:申请厂商可依商品代号设定原则自由设定商品代号,再求得检核码,就完成了商品条码之编号工作,检验码亦可委由条码正片制作者计算;

(4)印刷:厂商依印制商品条码之有关规定,与印刷厂商取得妥善沟通后,将条码符号印制于包装材料上;

(5)出货:分发商品基本资料一览表给相关业者:商品条码的应用与交易体系中的零售商、批发商均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制造商应将含有条码编号之商品基本资料一览表分发有关业者备查。

二、厂商商品条形码代码的申请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生产者、销售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人应当填写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书,并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需向编码中心申请厂商代码的厂商,大略可分为以下几种型态:

1、商品之销售者(商标拥有者)又可分为下列二种类型:(1)制造商与销售商为同A公司,则需要由本身提出条码申请。制造商销售商申请者A--------A---------A(2)制造商有B、C、D三家采OEM方式生产,而发售商E为行销公司时,应由发售商E来申请。制造商BC------E..............ED

2、零售商有自有(PRIVATE)与原始(ORIGINAL)商品,则由零售商本身提出申请。

3、在各地设立经营权独立的分厂,但均属制造同一商品,商品条码乃由总公司提出申请,由各分厂共同使用。

4、进口代理商进口欧美等国家之商品,若商品原已印有EAN或UPC之条码,则不必另外申请新码,使用原有条码即可。若商品上未印有条码,则由进口商向编码中心申请,使用于进口商品。

5、若将不同来源之单品加以组合销售,则需由组合商品之批发商或零售商申请所属号码,赋予组合商品新的号码。

三、厂商代码的申请手续:

1、须申请厂商代码者(批发商、制造商、发售商),应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商品条形码代码,填妥申请书表并缴纳相关文件及费用,办妥申请手续后,经编码中心审核即寄发号码证书及有关资料。

2、申请厂商需缴之相关文件包含(1)公司申请书一份(2)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在超市里你是否会注意到,大到冰箱、小到榨菜的包装上都有个黑白相间的条码?在地铁的广告上,你是否用手机拍下过某个二维码?

商品条码、二维码……这些都是神马?

日前,为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2011年“质量月”活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10月在全国范围内举办“2011物品编码系列宣传活动”。在新闻发布会现场,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应用推广部主任、中国ECR委员会秘书长李建辉向本报记者介绍了其中的一些蛛丝“码”迹。

核心就是编码

商品条码相当于产品身份证,它能够保证每一家企业的每一类商品项目的编码在全球范围唯一且通用。商品条码一般由13位组成,分为前缀部分(前3位)、包含前缀的厂商识别代码(7位或8位)、商品项目代码(5位或4位)和校验码(第13位)。

例如:6901234567892,690代表中国、69012345是厂商识别代码、6789是商品项目代码、2是校验码。

“核心就是一个编码。”李建辉介绍,“为了机器识读,我们把编码表示成各种符号,可以是阿拉伯数字,可以是一维的商品条码,也可以是花里胡哨的二维条码,甚至是RFID电子标签……”也就是说,实际上,二维码也是一种条码,所以,当您再听到二维码或者条码时,就应该意识到,这只是一种表现形式,或者说是承载方式。

有码即标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对物流供应链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旨在提高效率的各种编码得以应用。“用得多的就是商品条码、物流码和位置码,其中商品条码用得最多。且编码体系是全球统一,也就是说设备生产商和软件开发商都遵循这个体系设定的标准。”李建辉说。

我国企业可以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厂商识别代码”,及申办企业的标识代码。获得厂商识别代码的企业,可以在厂商识别代码基础上对产品编制全球通用、唯一的商品项目代码,然后用条码符号载体对其进行表示,企业自己设计的用于内部的条码一般仅限于内部管理系统应用,不能进入流通领域。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是统一组织、协调、管理我国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技术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全国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产品电子代码(EPC)、动物射频识别代码、自行车编码与自动识别技术工作。

多种表现形式

正如你所见,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标识,用以表示一定的商品信息的符号,其中条为深色、空为纳色,用于条码识读设备的扫描识读,其对应字符由一组阿拉伯数字组成,供人们直接识读或通过键盘向计算机输入数据使用。

“但一维条码需要靠数据库来支持。”李建辉告诉记者。由于受到资料容量的限制,一维条码仅能标识商品,而不能描述商品,因此相当依赖电脑网络和资料库。

因此,近年来,一些储存量较高的二维条码逐步出现。

由于二维条码具有高密度、大容量、抗磨损等特点,这就拓宽了条码的应用领域。二维条码用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平面(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图形上记录数据符号信息。

在代码编制上,二维条码巧妙地利用构成计算机内部逻辑基础的“0”、“1”比特流的概念,使用若干个与二进制相对应的几何形体来表示文字数值信息,通过图像输入设备或光电扫描设备自动识读以实现信息自动处理。

随着物联网的大热,RFID电子标签为人所熟知。作为承载识别信息的载体,标签与读写器之间利用感应、无线电波或微波,进行双向通信,实现标签存储信息的识别和数据交换。与条码相比,射频识别技术可以实现识读距离从十厘米至几十米的非接触识读;可识别快速运动物体;抗恶劣环境,防水、防磁、耐高温,使用寿命长;保密性强;可同时识别多个识别对象等。

可追溯标准保障商品质量

用“读卡器”对准猪耳朵上的“耳钉”一照,小猪的“隐私”一目了然:出生地、主人是谁、打过什么防疫针……山东烟台开发区的数万头猪、牛、羊3种牲畜全部戴有新型动物二维码耳标,实现了动物源性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程实时监管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以往采用的耳朵上标签、刺青以及印记等动物识别方法,都存有一定缺陷,如标签丢失、破损或变更,数据记录速度缓慢,人为录入错误等。而二维码耳标相当于“电子身份证”,戴上耳标的牲畜,以后无论流通到哪里,只要用识读器扫描,牲畜的所有信息就会显示在识读器上,包括出生地、养殖户的信息,以及何时何地做过哪些检疫等。动物检防疫员手持“溯源智能识读器”轻轻一点,就可完成每头家畜的“身份”登记和查验,速度快,数据准确。消费者还可根据动物产品上的二维码标签,通过移动设备、网站查询等对自己购买的动物产品质量进行溯源查询。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江西吉水的牲畜“健康档案”,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新疆和田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提高了市场占有率;黑龙江农镇保鲜黏玉米有了“身份证”,让消费者吃得放心;江苏大闸蟹占香港九成市场,实行条码管理;四川雅安茶的身份标签,让百姓喝上“放心茶”……

“在整个商品流通过程中,统一编码最早是为了满足零售的结算,后来用于生产、后台管理、物流、仓储配送等整个供应链的管理。”李建辉介绍,可追溯标准在各个领域的应用近来受到关注,这也恰恰契合了“质量月”的主题。

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采用全球统一标识系统(GS1),其核心就是商品条码的推广和应用。自2003年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实施中国条码推进工程以来,该中心相继部署了大量试点项目,其中的一部分项目针对具体的产品领域,除食品、医疗产品外,还包括家具建材、纺织服装、摩托车配件、特种设备等。每个领域不同的产品往往由一个分中心或一家企业承担系统研发并进行试点。如今,其中的很多项目已不止局限于试点的地方和企业,正在向全国推进。(滕继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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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站的二维码虚拟超市

最近,在韩国首尔地铁站里,某公司开了一家虚拟杂货店,这是一种很新奇的购物模式——不需要支付宝不需要网银,你要做的就是用智能手机拍下所需产品的二维QR码,就可以把它们放进购物车并通过手机结算,商品就会在24小时后送达客户指定的地点。

这些像超市货架一样的招贴画看起来就像真的在超市购物一般,如果这种模式得以发展,那么上班族早上等地铁的时候就可以选购好晚餐用的蔬菜瓜果,再也不用下班去挤超市和脏兮兮的菜市场了。

而在我国上海部分地铁站内,也悄然出现了一些整面的“商品墙”,只要用手机拍摄商品图片下方的二维码,就能够买下商品。据了解,这种“虚拟超市”已经出现在了申城9条地铁线的70多个站点,主要以广告灯箱的形式分布,目前其数量已经超过100块。

对于这一全新的购物模式,有业内人士认为,在现阶段这种“虚拟超市”可能会面临着叫好不叫座的局面,一方面因目前只适用于iPhone或安卓操作系统手机;另一方面,这种虚拟购物的方式从观念上尚未被人们广泛接受。

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包括零售商品、储运包装商品、物流单元、参与方位置等的代码与条码标识。比较常见的是13位商品条码或者是8位的商品条码缩短码。商品条码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校验码组成。

商品条码现在已经广泛应用于我国的零售、食品安全追溯、医疗卫生、物流、建材、服装、特种设备、商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等领域。商品条码技术为我国的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可靠产品信息和技术保障。目前,我国有三千多万种产品包装上使用了商品条码标识;使用条码技术进行自动零售结算的商店已达上百万家。

我国商品条码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商品条码使用的不规范

编制商品条码的项目代码有误

主要表现为一码多物或同物异码。商品条码的“唯一性”是其最大的特点及意义所在。一个代码标识只能用于一种商品,一个商品项目只能用一个代码。不同价格、不同规格、不同性质的商品如果使用同一个商品项目代码,自动识别系统就会视其为同一个商品而造成管理上的差错;并且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项目代码,自动识别系统就会视其为若干种商品,同样会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冒用、滥用其它条码

在商品条码的实际应用过程中,一些厂商胡乱将非商品条码的其他条码印在自己的产品标签上。这些厂商不了解商品条码的相关知识和应用要求,看到市场上众多的商品标有商品条码,觉得是种趋势和时尚,因此纷纷在其商品标签上面印制各种条码,出现了伪造、冒用、滥标、错用各种条码的现象。

超期使用商品条码

一些企业忽视法律对他们的约束,不按期续展,超期使用商品条码。经申请批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应进行续展,逾期未进行续展的将会失去继续使用该商品条码的权利,该条码证书会被注销,使用者继续使用就属于违反国家关于商品条码管理的有关规定,其行为就会违法。

用组织机构代码标识商品

在以往的检查中,发现多起商品用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上的条码冒充商品条码进行标识的现象。商品条码和组织机构代码是有区别的,二者的概念和应用范畴不同。商品条码是用来标识商品的,主要用于对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及物流单元的标识,是全球通用并且唯一的商品标识。代码证书上的条码用于标识一个组织机构。所以,企业不能将表示组织机构代码的条码印刷到商品包装上代替商品条码使用。

各类商品的商品条码应用程度不均衡

目前商超中经营的各类商品的商品条码应用程度不均衡,这与各类商品的进货种类有关系,也与商超在进货时对商品使用商品条码的重视程度有很大关系。食品和日化用品的商品条码应用程度比较高,是因为它们都使用规则包装,易于条码的印刷,商品本身价值又高,而且又是商超中的主导、大宗商品,商超目前对这两大类商品使用商品条码较其它商品重视。而服装鞋帽、小型百货饰品等,因为款式、规格多,市场更新换代频率快,企业对使用商品条码觉得麻烦,因此积极性不高,况且,目前商超中此类商品的所占份额低,从而忽视对它们的用码要求,这其中也存在着成本和价位的因素。

商品条码的印刷质量不过关

商品条码是一种印刷的计算机语言,用于机器识读,因此在印刷要求上比人眼识读的字符要求更加严格,光电识读装置对商品条码的印刷缺陷,商品条码的光学特性以及几何尺寸误差十分敏感。商品条码各个方面的缺陷会导致机器首次识读率很低,甚至错误,造成商品信息的混乱,影响商业POS系统的正常运行。主要表现在:

商品条码尺寸超差

标准版的ENA-13商品条码的标准尺寸为37.29mm×26.26mm,使用中可以在此基础上依据包装印刷面积、印刷工艺状况和商品包装物的形状按0.8~2.0倍放大或者缩小。常见问题是商品条码空白区太小和粗细线条高度不够,影响首次识读率。

商品条码颜色搭配错误

商品条码的底与条的颜色反差应该满足一定对比度(PCS值)的要求,对比度越大越容易识读。最基本的颜色是黑条白底,禁用红、黄、白色作为条色。

商品条码印刷位置选择不当

商品条码的印刷位置应该选择明显而平整的位置。常常出现因商品条码被覆盖、遮挡或内装物品的安放造成的条码弯曲,使自动识别设备不能正确识读该条码。

商品条码应用中产生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

目前我国商品条码应用过程中之所以会产生这么多的问题,分析概括起来,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印刷企业对商品条码的技术要求没吃透,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商品条码印刷质量问题频出。系统成员单位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条码,造成商品条码在设计、管理和使用方面产生许多问题。商业企业没有尽到验货把关、查验《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的义务,给假冒伪造、未经核准注册商品条码的商品流入市场提供了便利。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不严,致使超期使用和印刷假冒伪造商品条码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方方面面的因素都给我国商品条码的正常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

有关建议与措施

针对商品条码在设计、印刷和使用过程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建议从建立和完善商品条码的法律法规,提高条码技术标准入手,制定商品条码的管理体系,从条码使用单位、商超、商品条码印刷企业及商品条码管理机构本身等多方面做起,采取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切实解决商品条码使用不规范问题,具体做法如下:

商品条码印刷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条码的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查验《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认真核对生产企业名称、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等内容,确保商品标识与证书内容相一致,并按要求索取该证书复印件做为查验依据。不得非法承印没有有效证书的商品条码标识,从源头防止假冒伪造商品条码进入市场。另外,为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条码印刷企业必须建立必要的商品条码质量检验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鼓励商品条码印刷企业积极通过《商品条码印刷资质认定》,通过了印刷资质认定的企业优先承印商品条码印刷业务。

商品经销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使用商品条码,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使用商品条码,不得对已经使用商品条码的商品再强制编制使用店内码;对没有使用商品条码和商品条码印刷不规范、不标准的商品确需使用店内码的,有权向生产商提出相应费用,并准确使用符合要求的店内码,以便商品条码规范管理;商品经销企业在进货时要严格查验《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避免因销售使用假冒、伪造商品条码的商品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

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商品条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伪造、冒用、转让和超期使用商品条码。

商品条码质检部门应该加强对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正确使用商品条码。各级质监部门监督检查应该在地方条码检测机构的配合下进行,依法加大对假冒、伪造商品条码等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以保证商品条码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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