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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食品条形码如何申请?

作者:中国商品条形码中心 时间:2023-09-16 08:15:44

条形码生成器生成的条码技术在电器制造中的应用中外合资上海某电器有限公司是中国录像机生产定点企业之一。专门生产、销售录放像机、VCD视盘机和DVD等视听电子产品;也是国内最大的生产PCB板基地之一。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进一步以质量取胜,应时势发展的需求,开发、应用了条码于生产质量管理跟踪系统。

一、系统主要目标系统所要达到的四个主要目标:质量跟踪:能跟踪整机及主要基板(PCB板)的型号(主板、电源和CDROM板)、生产场地、生产日期、班组生产线、PCB板版本号、工程变更革(ECO)、批量和序号等信息。生产实时动态跟踪:能随时从计算机中得知实际生产的情况。客户跟踪:能从计算机中随时得到客户的姓名、地址和发货数量。报表功能:提供各类管理报表供管理层复审。

二、开发过程整个开发过程可分为五个阶段,各个阶段都编制了详细的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制定具体方案条码自动识别技术具有输入速度快,准确度高、成本低和易操作等特点。上海德加拉电器有限公司在自动化装配生产线和各加工过程中,使用条码为主要零部件打上条码标签。通过条码阅读器采集并译码后,条码信息输入计算机服务器的数据库里。每台机器和主要部件都会有一个唯一的条码。不管机器发往何处,都会有记录。如果发生问题,只需读人保修卡上的条码,就可以在数据库内调出该产品的全部的有关数据,大大便利了产品的质量跟踪和售后服务。

第二阶段:寻找合作伙伴在建立详细的调研及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各条码供应商的条码系统方案和报价。条码的软硬件、售后服务和耗材的提供尽可能本地化,以减少对条码跟踪系统的投资,通过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寻找较为合适的合作伙伴并签订条码实施合同。

第三阶段:数据库结构设计、条码的设计和程序编制本系统可包含四个主要的数据库:系统设计库、用户库、PCB库和整机库。条码标签必须包含的信息:型号/标志、生产场地、生产日期、生产班组/生产线。批号和序号,并且条码跟踪系统软件能够接受不同的条码格式及尺寸的要求。条码标签分别用于PCB板、整机、包装箱和保修卡上。

例如设计PCB板条码格式时,考虑型号、生产场地、生产日期、生产班组、生产线、批号和序号等内容,附PCB板实物标签如下:

条码类型采用了在工业生产中使用最多的带校验的39码。

此外,还需考虑到以五千台整机为一个单位。当序号累计满五千台时,批号自动加一,同时序号再从一开始计数。

本系统是采用VisualFoxpro5.0中文版开发的。这是由于本系统的信息流对数据库管理系统的要求相对来说不算高。可对整个流程的数据进行有效管理,并且可产生友好的用户界面。

在本系统中,在扫描器输入或键盘输入不合理的数据时,均为无效操作,尽量排除人为的错误,提高系统的可靠性。

第四阶段:网络布线系统和网络系统设计计算机及网络系统是条码跟踪系统的物质基础。上海德加拉电器有限公司实施的条码跟踪系统网络结构见附图。计算机网络结构采用ETHERNET网络和星状拓扑结构。通过1台集线器,用双绞线连接1台条码跟踪服务器和9台用于生产线和仓库的条码打印或扫描工作站。除了上述工作站以外,我们还分别安装用于总经办,质量部、生产部和物料部的工作站。这样保证决策者有效地掌握第一手资料及下达指令,而工作人员也可随时查询或处理公司生产、库存和质量等信息。整个网络采用WindowsNTServer4.0中文版网络操作系统,在客户端采用基于Windows95中文版应用环境。

第五阶段:条码跟踪系统的培训和试运行

经过半年多的条码跟踪系统运行表明:实际运行效果良好。条码跟踪系统软件能适合于该系统环境,目前能够满足对系统响应速度的要求:同时能完成企业各有关部门在条码跟踪系统上的相关工作。

三、系统功能设计本系统为模块化结构,通过弹出的下拉式菜单选择逐步深入。系统由五个主功能模块构成:系统管理、PCB板生产管理、总装生产管理。仓库管理和其它功能。

各主功能模块各有子功能模块完善其功能。系统管理系统参数设计、系统数据库更改、操作员管理和口令管理。PCB板生产管理打印条码:根据要求,除了打印电源和CDROM板的条码以外,自动打印双份主板条码,一份贴在PCB板上;另一份随机供总装记录使用,以便整机条码与其所使用主要PCB板(主板、电源和CDROM板)的条码建立一一对应关系。条码扫描:扫描PCB板条码,形成PCB板库。统计分析:查询和统计并根据需要形成报表。总装生产管理打印条码:打印整机、包装箱和保修卡上的条码。条码扫描:扫描整机和PCB板条码,形成成品库。统计分析:查询和统计并根据需要形成报表。仓库管理入库登记:在总装部,通过手工输入成品入库的有关数据。预扫描:接收数据、装入货架、未出库和清库架等于功能模块。出库管理:产生出库单,通过扫描出库产品,形成出库报表。统计分析:查询和统计并根据需要形成报表。其它功能质量跟踪:根据整机条码查询其所使用主要PCB板的型号(主板、电源和CDROM板)、版本号和ECO等数据。查询系统:查询系统的各种生产情况和质量信息,包括日产量、周产量、月产量、阶段产量及库存、PCB板版本号和ECO等数据。报表打印:打印各种报表。其它格式:管理软件能接受不同的格式,即条码组成的方式能由用户设定。除了上述的主功能模块以外,我们还将增加仓库中心和售后服务主功能模块。仓库中心:工厂内的仓库管理和工厂外的仓库远程管理。售后服务:保修卡和维护修记录管理。

四、体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往的手工操作已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下的现代化管理的要求,计算机技术和条码技术引人生产质量管理领域,已成为必然趋势,例如原来生产进度表和日、周及月产量等报表全部由多人手工统计后制作完成,劳动强度大、工作重复繁琐。采用条码跟踪系统后,上述的报表全部由电脑来自动完成,工作简单、方便、准确和快捷。通过数据的采集、管理、检索、存档和统计实时化,质量信息和动态地反映生产现状使生产管理者能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生产情况,从而采取必要和有效的措施,保证生产能按预定的计划正常进行。生产线采用条码管理系统后,可大大提高了质量及管理水平,将为企业的决策、管理带来显著的效果。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经2005年5月1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年7月3日颁布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我国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推广应用商品条码,建立我国的商品标识系统。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制、应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管理全国商品条码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机构,负责全国商品条码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按照本办法核准注册,获得厂商识别代码。

第二章注册

第六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第七条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中心地方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人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第八条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编码中心审批;对初审不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编码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交纳的有关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对符合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编码中心应当将申请资料退回编码分支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资格。

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一)不能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的。(二)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组织或单位,非本单位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编码中心应当定期公告系统成员及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

第三章编码、设计及印刷

第十三条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及印刷应当符合《商品条码》(GB12904)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编码中心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厂商识别代码。

第十四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代码,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第十五条企业在设计商品条码时,应当根据应用需要采用《商品条码》(GB12904)、《储运单元条码》(GB/T16830)、《EANUCC系统128条码》(GB/T15425)等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条码标识。

第十六条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可以向条码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取得印刷资质。获得印刷资质的印刷企业,可优先承接商品条码的印刷业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印刷企业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印刷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印刷企业接受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并进行备案。

第十八条条码工作机构鼓励系统成员和相关单位委托具有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企业印刷商品条码。第四章应用和管理

第十九条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

第二十条系统成员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不得伪造商品条码。

第二十二条销售者应当积极采用商品条码。销售者在其经销的商品没有使用商品条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店内条码。店内条码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店内条码》(GB/T18283)的有关规定。生产者不得以店内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使用。

第二十三条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销售者不得经销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商品。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干扰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第二十五条在国内生产的商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时,生产者应当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由编码分支机构将备案材料报送编码中心。第二十六条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负责组织全国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各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引导商品生产者、销售者、服务提供者积极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使用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质量,提高企业在商品生产、储运、配送、销售等各环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五章续展、变更和注销

第二十八条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

第二十九条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内,持有关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在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十一条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

第三十三条编码中心应当定期公告已被注销系统成员资格的企业名称及其厂商识别代码。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的,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销售者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商收取进店费等不正当费用的,供货商可依法要求退还。第三十八条本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条码工作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因条码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失误,给系统成员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零售商品代码与条码是指以满足零售扫描结算为主要目的,而为商品单元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非零售商品代码与条码是指以满足非零售结算为目的,而为商品单元所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在流通环节中,可以对该商品单元进行定价、订购或开据发票。物流单元代码与条码是指对物流中临时性商品包装单元所编制的代码和条码标识。位置代码与条码是指对厂商的物理位置、职能部门等所编制的代码与条码标识。厂商识别代码是指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惟一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品代码是指包含厂商识别代码在内的对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资产及服务进行全球惟一标识的一组数字代码。店内条码是指商店为便于商品在店内管理而对商品自行编制的临时性代码及条码标识。

第四十三条商品条码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7月3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现代企业不断发展的今天,要求仓库的物流作业具有多样化。仅靠人工处理的传统仓库管理模式已严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进程,现代化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将把您从复杂、繁琐的手工输入、人工统计中解放出来.运用自动识别技术这一纽带将产品注上唯一标识条码。贯穿于整个物流链中,为客户提供准确无误的订货、配送服务,同时让企业及时了解库存情况,建立最优库存配备,降低库存积压,充分利用仓库空间,确保仓库作业最优化。从而保障了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以底成本、高效率及优质服务处于有利地位。

主要功能:进货管理:订货管理,进货数量核对,保质期效验,仓位预分配库存管理:库存盘点、物品移库。出货管理:出货单管理,出货目的地核对,出货品种效验,配货线路控制供应商管理:供应商基本信息,信用等级,交货周期。供应商管理:供应商基本信息,经销能力,销售量。用户管理:用户基本信息。操作员管理:操作员登录,普通权限,特殊权限。综合查询:订单查询,物品库存量查询,出货单查询。模糊查询:提供各种条件下的模糊查询(如查询某段时间内某种物品的出库情况)

无线功能简介:无线手持终端通过无线登录点和服务器之间进行实时双向数据交换,此时该终端相当于一个客户机。先进的手持终端和无线网络连接方案是一体化的,也就是说无线手持终端可以很方便的融入现有的网络中,现有的客户端程序无需做任何修改便可在无线手持终端中顺利的运行。无线手持终端将整个库存管理系统延伸到了每个操作员的手中。

硬件配置:无线手持式激光数据采集终端无线登录点(ACCESSPOINT)无线、有线激光扫描枪。

条码扫描枪无法扫描时的几可能和解决方法问题描述:扫描器扫描,蜂鸣正常,无数据传输。可能原因:扫描枪设置不正确;线材坏解决方法:参见说明书,确保使用相应的数据线对应的设置正确。问题描述:接串口线后,读码无数据传输。可能原因:没有设置成串口模式或通信协议错误。解决方法:扫描串口模式设置成串口模式,重新设置成正确的通信协议。问题描述:LED不亮,无蜂鸣声,无激光。

可能原因:扫描枪电源不通,扫描枪未通电或数据线接口已松动,接触不良。解决方法:检查扫描枪线材,确保计算机供电正常,数据线重新和扫描器连接一次。问题描述:扫描枪读码正常,但无蜂鸣声。可能原因:设置成了静音解决方法:扫描一下蜂鸣器“开启”设置。

问题描述:扫描器开启正常,出激光,不读码。

可能原因:对应的条码码制关闭或条码被损坏或打印的质量有问题,硬件故障,主板上电子元器件坏解决方法:开启对应的条码码制和仔细检查条码是否被损坏和其它同一码制的条码有没有不同。检查打印机的模式。改变一下打印机的设置。

问题描述:设备连接后LED闪烁,没有声音,无法扫描。可能原因:扫描器内部IC不良。解决方法:退回生产厂商维修。

问题描述:扫描使用均正常,键盘不能使用可能原因:扫描枪内部IC不良烧坏解决方法:退回生产厂商维修问题描述:激光常亮可能原因:扫描了说明书设置条码成常亮模式解决方法:恢复出厂设置退回生产厂商维修问题描述:其它情况或无法读码。

解决方法:重启整机相应的设备,开启后并测试;如果问题仍无法解决,请及时联系经销商或生产厂家协助问题描述:扫描一个条码后死机或使用USB线材时电脑显示无法识别USB设备。

可能原因:线材不良引起数据无法传递而死机和USB设备不良。解决方法:找经销商购买更换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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