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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物流条码申请费用说明

作者:中国商品条形码中心 时间:2023-03-05 08:19:44

喷码机是一种通过软件控制,使用非接触方式在产品上进行标识的设备。据喷码机工作原理的区别,可将喷吗机分为连续喷射式喷码机,按需滴落式喷码机,激光喷码机三大类。喷码机是一种通过软件控制,使用非接触方式在产品上进行标识的设备。

从喷码机所用耗材来分类:一类是墨水喷码机;一类是非墨水喷码机(激光喷码机);从工作形态来分:一类为在线式喷码机,主要是给流水生产喷码机(12张)线配套用;一类移动式喷码机,就是被喷物体不动,喷码机动,类似市场上出现手持喷码机。瑞元喷码防伪技术采用高强度计算机加密算法,以企业专用UKEY作为编码传递的载体,UKEY中只包含编码所生成的加密密钥和编码许可的数量并无编码,并且只能通过瑞元专用的防伪软件才能读取。和传统的光盘传递编码的方式相比,具有极高的安全性,是高速自动化生产线生产的产品实现低成本防伪防窜货的最佳方式。瑞元科技在企业喷码系统应用方面有着多年的经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都在本领域工作十年以上,在喷码管理系统实施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喷码系统特点:▲防伪编码为企业现场生成,未打印前不可见,编码不能被非法复制,安全性好▲省略了防伪编码的载体,可实现最低成本防伪▲软件支持每秒50个编码的生成,可适应高速流水线生产▲在喷印防伪防窜货编码的同时可喷印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提高生产效率▲支持依玛士、多米诺、达嘉、日立、马肯、大族、伟迪捷、EBS、莱宾格等绝大多数国内企业常用喷码机或激光机,是目前兼容性最好的喷码软件系统。

应用一、对于标签类产品使用分页机替代手工分捡,提高效率应用二、电缆、管材等挤出产品生产线上,可配合卷线机、切割机、称重仪等使用,亦可连接工厂的自动化管理系统应用三、喷码软件除打印系统本身的产品防伪码以外,还可以用来打印产品的电子监管码。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生成器印刷资格认定工作,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用,促进商业自动化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是指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根据印刷企业的申请,依照商品条码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印刷企业的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审,并对评审合格的印刷企业通过颁发《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确定其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活动。第三条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的申请、评审、核准、发证、注销及复认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统一负责全国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核准印刷企业商品条码印刷资格并颁发《资格证书》。第五条编码中心分支机构负责受理当地印刷企业的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申请,负责组织评审和抽样检验。第六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印刷企业,可以申请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

第七条申请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的印刷企业,应当到当地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办理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申请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申请书(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三)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手册。第八条编码中心分支机构自收到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完成书面审查。对书面审查合格的,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应当在完成书面审查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完成对申请企业的现场评审和抽样检验:对书面审查不合格的,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应退回并说明理由。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对现场评审和抽样检验合格的,应签署意见,并连同申请材料、评审资料及抽样检验报告等报编码中心核准;对现场评审或抽样检验不合格的,编码中心分支机构退回并指出不合格项。

第九条编码中心自收到编码中心分支机构报送的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核准。对通过核准的,颁发《资格证书》并予以通报;对未通过核准的,编码中心应退回并说明理由。第十条获得《资格证书》的印刷企业可以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接受系统成员或者商品条码合法使用者的委托印刷商品条码。第十一条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印刷委托人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并登记证书号码或文件批号。印刷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印刷商品条码,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第十二条《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三条获得《资格证书》的印刷企业在《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保留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两个月申请复认;编码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审及复核。第十四条对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及时改正;未改正的,由编码中心注销其商品条码印刷资格,收回《资格证书》并予以通报。(一)承揽未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文件的委托人的委托印刷商品条码;(二)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商品条码生成器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6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对规范我国商品条码管理工作,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应用,提高企业在商品生产、销售、物流等环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适用问题。为了便于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商品条码工作机构正确理解《办法》,做好商品条码管理工作,针对有关规章适用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对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违法行为的认定问题该违法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擅自使用他人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侵犯系统成员商品条码专用权的;(二)使用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及各成员组织等编码组织尚未分配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三)接受他人转让使用他人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四)未经备案,境内生产的产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的;(五)未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备案,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未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使用集团公司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的。

二、关于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商品条码的问题(一)子公司在其单独开发、设计、自行生产的产品上,应当使用子公司自己申请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二)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备案,子公司可以在由集团公司统一开发、设计、安排生产的统一品牌的同类产品上使用由集团公司授权使用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

三、关于境内生产的产品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的备案问题(一)境内生产的产品可以使用境内企业自己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但应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二)境内企业受境外企业委托生产产品但不以自己名义在境内销售产品的,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无需备案。

四、关于委托加工产品和进口产品使用商品条码的问题(一)委托他人加工产品的,应当使用委托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二)进口产品可以使用该产品境外生产商注册的商品条码,也可以使用国内经销企业或者代理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

五、关于系统成员信息变更的问题(一)企时已变更但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商品条码变更手续的,应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及时按规定办理商品条码变更手续。(二)对因企业名称变更而导致商品条码使用者与实际不符的,可以根据企业提供的有关证书来确认其是否是商品条码合法使用者。

六、关于系统成员向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的问题(一)系统成员应当及时通过互联网络或其他方式将其商品条码编制和使用情况及时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通报。(二)通报的编码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称、商标、种类、规格、包装类型等基本特征信息及其对应的商品条码。(三)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编码分支机构就及明地处理系统成员通报的编码信息,并对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七、关于店内条码问题(一)销售者应当积极应用条码自动识别技术,使用商品条码进行零售结算;对已有合格商品条码的商品,不应再使用店内条码予以替换、覆盖。(二)为便于扫描结算,销售者在其商品没有商品条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店内条码作为临时性的补充措施。(三)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可以制作与该商品条码相同编码的条码标签对无法识别的条码予以替换、覆盖以保证扫描应用,但不得以店内码对无法识读的商品以替换、覆盖。(四)生产者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印制、粘贴店内条码,用于商品销售,以冒充商品条码使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管理全国商品条码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作为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机构,负责全国商品条码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履行商品条码工作相关管理职能,可以对商品条码注册、续展、变更、注销、应用等管理工作中的某些具体问题提供具体指导意见。

控制好条码生成器符号的印刷及出厂前的检测,是保证条码符号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条码符号不但不能方便用户,反而会给管理造成混乱。保证条码符号质量,杜绝不合格条码符号进入应用领域,需要从承印物、油墨和现场监控三方面来考虑:

承印务选择

为保证条码符号的识读效果,尽可能选择受力后尺寸稳定、着色性好的材质作承印物。纸类及塑料类承印物应尽可能保证相对较高的克数(厚度),避免材质透光。若塑料类承印物本身透明,应在印刷条码符号处加印一层底色;承印物光泽度不能过高,以避免镜面反射现象发生。对于反光性较高的材质,可打毛处理本体颜色或覆盖一层底色。

油墨要求

承印物的材质不同,印刷时油墨的扩散性、渗透性也不同。要根据承印物的特点,严格控制辅料的添加比例,保证油墨密度均匀、色相饱满、纯度高。根据不同材质在受压时油墨吸附性、流动性的不同,适当调整供墨量。同时,还应根据印刷环境适当调整油墨厚度,在保证条码符号印刷质量的前提下能够尽快干燥。

现场监控

现场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关条码符号印刷知识的培训,具备必要的现场控制能力。印刷过程中,要随时监控条码符号的清晰度,在目测的同时进行定量机检,并根据实测情况调整供墨量、印刷压力、印刷速度等。印刷批量较大时,要勤清理印板滚筒,避免印板滚筒黏贴过多油墨。发现条码符号出现脱墨、污点、变形或首读率下降等情况,必须立刻停机自查。

条件允许,建议尽量采用竖板(即印刷方向与条码符号的条方向一致)印刷,这样可以减少印刷时油墨的扩散度。

出厂前的检测

条码符号检测分为批量印刷前小样检测和批量印刷后出厂前检测两部分。为了提早发现问题,批量印刷前应先试印出小样,在印刷企业自测的基础上,委托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二次检验。如达不到检测要求则及时进行整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批量印刷的条码产品在出厂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测,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严禁不合格印刷品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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