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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码标签打印机多少钱
几乎每份包装杂志或任何有关包装和产品分销的会议都谈到用射频标签替代条形码。本文将帮助印刷厂和印刷品买方开发条形码的另一种用途,即作为检查印刷质量的参照物。你可能会认为这个建议本身有着局限性,因为条形码只能单色印刷,而多数纸箱企业的印刷颜色超过一种。不管怎样,如果你有条形码核对器,那么可轻松实现这一构想。但值得注意的是,光有条形码识读器不足以胜任该任务。
历史
条形码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有着各种不同的设计图案。然而,所有的条形码都由印刷长条组成,这些长条的编码原则基于长条宽度和间距。几乎任何装入纸箱中的货物都印有条形码。今天条形码已成为在供应链中识别产品的主要工具。
1995年时,曾经碰到过一些问题:印刷在瓦楞纸箱上的条形码有时无法识读。当时客户认为这是印刷的问题,但事实上,纸箱企业生产相同质量的产品已经多年。后来事实证明,那些客户也只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大量使用条形码,而印刷厂没有去验证那些条形码,也就没能意识到所出现的问题。
由于你需要测量仪器就条形码的可读性提供质量保证,因此印刷出来的条形码仍无法适当验证。有些印刷机装有条形码识读器,但这仅仅意味着条形码识读器可识读条形码。因此,条形码验证成为了纸箱行业关注的话题。正如我们所了解的那样,条形码可能从包装上消失,然而条形码验证设备在分析印刷工艺方面仍有用武之地。
问题
在引进条形码之后,人们发现印刷工艺影响条形码的实际长条宽度。印刷厂在条形码清样中找到补偿长条增宽的解决方法,即缩减长条宽度。在用条形码验证器来检查条形码时,验证器会为条形码中所有长条给出平均长条增宽值。我们正是对该数值感兴趣。
如果条形码中长条的宽度在印刷时相对原先设计规格有所变化,那么在印刷过程中就会产生“长条增宽”误差。该误差的产生有许多原因,如:
原材料特性;
印刷滚筒的圆度;
印刷设备中滚筒的对齐程度;
检查印刷设备中滚筒的对齐程度是非常重要的。到达印刷设备印刷施压点来检查滚筒之间缝隙宽度是否均匀并不总是件容易的事。事实上,许多设备操作人员并没有意识到印刷滚筒没有对齐,继续调节印刷设备来补偿缺陷。如果你找这些操作员谈话,他们能准确地描述所遇到的问题,但却无法和滚筒间空隙误差或滚筒未对齐联系在一起。因此,需要有一个测试方法将操作人员日常工作中遇见的问题和印刷设备的状况联系在一起。我们需要定量地估测印刷效果,将效果联系到具体工艺。
本文所涉及的是印刷压力离差,具体来说是压印离差。
理论
长条增宽可能是因为压印压力的变化、印刷重影、印刷辊筒的总体指示偏差和压印滚筒未对齐。
不断变化的压印压力可导致长条宽度整体增宽。如果没有参照物,人们很难将其检测出来。可以用压印压力来检查压力设定是否和上次相同,但是具体压力应设定在怎样的程度则只能通过系统的测试来确定。
印刷重影可导致在印刷方向上和在垂直于印刷方向上的长条宽度增大。当重影问题发生时,位于上方的条形码宽度增大程度更高。
总体指示偏差的检测则更为困难。在发生该问题时,你需要观察长条增宽数据的总体离差。长条增宽数据离差越大,印版滚筒和/或压印滚筒的总体指示偏差量就越大。可以发现,在印刷方向上的套色离差值大于垂直于印刷方向上的套色离差值。
滚筒是否对齐将对垂直于设备方向上的条形码长条增宽离差产生影响,这正是我们所关心的问题。
滚筒的未对齐情况和相应的长条宽度增量。增量图中的符号和条形码的位置对应,即无色测试表格。滚筒间空隙越小,长条宽度增量就越高。
测试
那么怎样检查压印滚筒和印版滚筒的对齐程度呢?检查过程通过用印刷工作站测试实现,在每个印刷工作站使用相同的印版和颜色。比较可取的做法是在所有印刷工作站采用黑色油墨和白色承印材料。我们只用“青”色印版,原则上只需要位于A、B、C、E、F位置的条形码。每个位置上条形码的长条在印刷方向或垂直于印刷方向上。为进行估测,可采用Axicon6000系列条形码验证器。在各个印刷工作站上用黑色油墨和青色印版印刷,每连续印刷10张,从中取一张作为样本。测量样本,然后将数据制成表格。为了避免产生错误,测试表中的所有12个条形码都有不同的编码。从条形码验证器收集的所有数据中,可将选用平均长条增宽数据作估测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使用,促进本省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制、印刷、使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等的代码和条码标识。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商品条码工作的领导,将推广使用商品条码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在生产、销售、运输、仓储以及物流单元管理中使用商品条码。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商品条码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广和管理工作。设区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商品条码的相关工作。第五条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本省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按照其职责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第六条对在商品条码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第七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后,方可使用商品条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单独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使用企业集团开发、生产、管理的统一品牌同类产品的商品条码除外,但应当将企业集团名称标注在商品或者包装上,并按规定备案。第八条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时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初审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九条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申请人,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颁发《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第十条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办理续展手续。有效期届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一条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时,应当自有关主管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的变更证明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二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应当自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向编码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系统成员被依法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被终止的,应当同时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并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第十三条系统成员遗失《系统成员证书》的,应当持遗失声明向编码分支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编码分支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第三章编制和印刷第十四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编制商品条码,并在使用前向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第十五条印刷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印刷商品条码,确保商品条码印刷质量。商品条码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面积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四分之一的,系统成员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第十六条系统成员委托印刷企业印刷商品条码,应当出具《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复印件。未能提供的,印刷企业不得承印。印刷企业承接商品条码印刷业务,应当将《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存档保管,保管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十七条印刷商品条码需要原版胶片的,系统成员应当向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订制。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制作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作原版胶片,保证商品条码原版胶片质量。
第四章使用和管理第十八条生产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时,应当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一)食品;(二)食品添加剂;(三)儿童玩具;(四)肥料、农药;(五)化妆品;(六)电线、电缆。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核准注册擅自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二)伪造、变造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三)冒用他人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四)使用已失效或已被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五)其他违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行为。第二十条境内生产的产品使用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应当自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持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到编码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由编码分支机构将备案材料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进口产品可以使用该产品境外生产商注册的商品条码,也可以使用国内销售者或者代理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第二十一条经销企业应当查验与所销售商品使用的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第二十二条经销企业需要在本单位内部对再加工、分装或者不规则包装的商品使用店内条码的,应当根据国家标准编制。对已经标注商品条码的商品,经销企业应当直接使用该商品条码。经销企业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第二十三条对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经销企业可以制作与该商品条码相同编码的条码标签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以保证扫描使用,但不得以店内条码替换、覆盖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第二十四条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商品条码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与商品条码有关的违法行为。依法设立的商品条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全省商品条码质量的检验检测,公众有权查询有关商品条码质量检验结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在生产的预包装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的,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注册擅自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二)伪造、变造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三)冒用他人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四)使用已失效或已被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店内条码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的,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停止使用商品条码的系统成员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商品条码的编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条码的印刷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将《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存档保管的;(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国家标准编制店内条码的。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经销企业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商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第三十条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所称预包装产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产品。本办法所称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本办法所称店内条码,是指商店为便于商品在店内管理而对商品自行编制的临时性代码及条码标识。本办法所称生产企业,是指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者。本办法所称经销企业,是指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销售者。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服装行业的企业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解决传统服装企业中人工管理模式与市场要求的不适应,新型的现代企业供应链管理模式已经开始在传统服装企业迅速应用、发展。供应链在理论上主要包括四个并行的分链:物流链(MC)、信息链(IC),价值链(VC),技术链(TC)。因此,供应链管理(SCM)由四大块组成,即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价值(资金)管理、技术管理,四大管理体系是综合的有机整体,这样的管理是集成化管理,在企业加快定单反应速度、降低生产成本、加强企业管理等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传统企业的数据主要由人工记录生成,其特点是:速度与准确性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企业要求反应速度的后果很可能是统计数据与实际不符,企业决策者往往在不可靠的统计数据上做出判断,增加了很大的经营风险;如果企业追求准确性,则很可能降低物流效率,提高生产成本,跟不上市场的变化速度从而丢失定单。这种矛盾在企业规模化以后尤为突出。
现代服装行业企业应用条码信息管理系统,解决了供应链管理在实际应用中与传统企业管理模式之间的矛盾。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的服装企业在信息流管理上一改传统企业人工记录造成的弊端。应用投入小、运营成本低、技术成熟的条码系统实现信息的快速、准确记录,通过计算机网络电子数据交换(EDI)能够对小到每一组件的物料进行物流的全程实时跟踪,提高物流效率,封堵生产漏洞,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错误。企业根据需要在条码中编入如定单号、物料号、流水号等信息,使产品在来料、制造、入库、盘库、出库、销售、质量跟踪、甚至防伪等一系列商业行为中有了贯穿全程的可自动采集的标识,通过快速准确的产品信息流控制物资流向、资金流向、质量服务,其优势不言而喻。
利用条码技术实现生产过程管理自动化服装业企业的生产制造过程,一般采用多种形式完成。如:按订单生产、按市场预测的计划生产、合同分包、委托加工生产等,生产过程的关键是要控制成本控制质量。(一)生产过程实现条码化管理的目的1、用料成本控制所有使用的生产材料建立唯一编号,附有条码标签,建立了严格的领料控制。通过每种类型的产品材料清单,将产品生产计划分解成为用料计划,合理计算剪料余量,控制每批产品的材料用量和与标准成本偏差。2、作业时间控制通过设置在各作业点上的考勤钟,记录每个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经统计分析,可以计算出每批产品的作业时间和与标准作业时间偏差。3、订单报价对于每个接收到的订单给客户一直是一个头疼的问题,由于有了单项产品的成本数据(作业时间和材料用量)可以很容易地计算出利润空间。4、质量过程控制采用单体跟踪技术(每个产品中的条码识别符),可以对产品在制造过程中各个作业环节进行质量控制,追究作业人员的责任。5、生产统计通过条码识别标识,可自动完成产品的产量统计、废品统计、用料统计等。6、作业任务分解在制造过程中,往往是多个品种混合制造,需要合理的安排任务,同时满足多个订单的生产任务。把一个批次分解成多个小任务单,分配给各个作业人员。通过在作业单的条码识别符,可以完成作业单的分检,控制作业单的完成情况。7、计件统计许多企业采用计件工资方式,计件统计是一项非常繁琐的工作。通过单体跟踪技术,在每个产品上的条码标识和生产作业单,可以很容易地统计每个工人完成的产量,对于残次品还可以追究责任人员。
仓库的条码化管理:服装销售的周期较短,款色品种多,服装企业的资金大部分占用在库存商品上。库存商品的积压和失实对很多服装企业的发展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不止是滞销的商品,有时畅销的商品也会造成积压。一种商品都有它特定的消费群体和销售地区,及时掌握这种信息要靠丰富的销售经验,也要有准确的统计数据。通过对企业异地库存情况和销售情况的及时统计分析,可以了解到企业不同商品在不同市场上的客户接受情况,实现主动的商品调拨到适合的销售场所,取得更好的销售业绩,减少库存商品积压现象。由于服装类产品的特点是花色、品种变化得很快,因此要求服装业的制造企业管理存货周转速度要不断地提高。过季的品种要很地清出柜台,换上新的品种。存货不能积压,积压的产品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负担。控制存货的数量,保证销售部门有合适的品种放在柜台上,满足顾客的需要;同时也要保证生产出的产品大部分都可以售出,不会产生大量滞销存货是服装业企业要考虑的关键问题。
多库协同作业服装业企业的产品为了流通的需要,往往分布于各地不同的仓库中,以便调货、配货、补货。仓库的类型也较多,如:成品库、周转库、零散小库等。每日都需要监控各个仓库的库存量,以保证随时查到各库的存货情况,以便及时跟踪产品的物流过程。仓库收藏、发盘的作业仓库管理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保证帐面数量与实物数量一致,使用数据采集器可以很方便的实现商品收货记录的准确性及发货、配送的自动化,使盘点存货不会有遗漏和丢失。先入先出每个产品都有其使用期限,由于产品种类很多,在实际仓库管理中通过手工记录和保管员记录很难保证产品的先入先出。通过单体跟踪技术,可以给每个产品内置一个时钟,也可以记录每个产品完好状态,这样就能保证按指定要求期限实现商品的出库作业。
缺货报警任何一个仓库出现某个产品的缺时,不但可以自动提示报警,还可以细分到款型、颜色、尺码等产品构成的细节。即:某一款式的某些尺码出现断档,可以立即提示保管人员及时补货。滞销品统计服装业产品积压仓库是件非常头疼的事情,通过滞销品统计,得到每个产品(细分到款型、颜色、尺码)的在库停留时间,可以很快发现哪能产品滞销、过季,可以很方便地提供降价决策加速产品销售。产成品的出、入库由于服装行业的特点是产品种类、款式、颜色等方面变化很快。所以仓库要保证及时准确的把产成品送到销售的第一线,以便于领导行业潮流,抢占市场份额,这是企业快速发展的关键问题。通过实现仓库的条码化管理,并在出、入库等环节采用数据采集终端,可以实现产品出、入库更及时准确,使出入库的产品信息及时准确的实现数据共享。
国外对二维条码技术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在二维条码符号表示技术研究方面,已研制出多种码制,常见的有PDF417,QRCode,Code49,Code16K,CodeOne等。这些二维条码的密度都比传统的一维条码有了较大的提高,如PDF417的信息密度是一维条码Code39的20多倍。在二维条码标准化研究方面,国际自动识别制造商协会(AIM)、美国标准化协会(ANSI)已完成了PDF417,QRCode,Code49,Code16K,CodeOne等码制的符号标准。新成立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第1联合委员会的第31分委员会,即条码自动识别技术委员会(ISO/IEC/JTC1/SC31),已制定了QRCode的国际标准(ISO/IEC18004:2000《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条码符号技术规范——QR码),起草了PDF417,Code16K,DataMatrix,MaxiCode等二维条码的ISO/IEC标准草案。在二维条码设备开发研制、生产方面,美国、日本等国的设备制造商生产的识读设备、符号生成设备,已广泛应用于各类二维条码应用系统。
二维条码作为一种全新的信息存储、传递和识别技术,自诞生之日起就得到了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关注。美国、德国、日本、墨西哥、埃及、哥伦比亚、巴西、新加坡、菲律宾、南非、加拿大等国,不仅已将二维条码技术应用于公安、外交、军事等部门对各类证件的管理,而且也将二维条码应用于海关、税务等部门对各类报表和票据的管理,商业、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商品及货物运输的管理,邮政部门对邮政包裹的管理,工业生产领域对工业生产线的自动化管理。
我国对二维条码技术的研究开始于1993年。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对几种常用的二维条码PDF417,QRCode,DataMatrix,MaxiCode,Code49,Code16K,CodeOne的技术规范进行了翻译和跟踪研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国内对二维条码这一新技术的需求与日俱增。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在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二维要码技术的研究不断深入。在消化国外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制定了两个二维条码的国家标准:GB/T17172-1997《四一七条码》,GB/T18284-2000《快速响应矩阵码》。
为使二维条码技术能够在我国的证照管理领域得到应用,在国外应用软件平台的基础上,中心开发了人像照片和指纹数据压缩软件。二维条码技术已在我国的汽车行业自动化生产线、医疗急救服务卡、涉外专利案件收费、珠宝玉石饰品管理及银行汇票上得到了应用;1999年3月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人大第九届三次全体会议和全国政协第九届三次会议期间,在随行人员证件、记者证、旁听证上成功地应用了二维条码技术,引起了与会代表和新闻界的极大关注;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已将二维条码应用在特别行政区的护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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