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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码如何申请

作者:中国商品条形码中心 时间:2022-05-01 08:43:06

商品条形码申请,必须以您的GS1公司前缀开头。尽管此编号通常被称为条形码编号,但其全名是全球贸易商品编号或简称为“GTIN”。在商店中我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机构,提供条形码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版权登记申请,企业标准服务,产品检测报告服务。

条形码在线申请流程及费用:(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2)汇款凭证复印件2份;(3)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2份并加盖公章;准备好要在线销售的产品,内容GS1标准入门的五步指南使用公司前缀在线识别您的产品了解GTIN规则履行过程训练。对于您要出售的每种类型的产品或商品,您都需要一个一的编号-您在所有产品上看到的条形码只是GTIN的直观表示。但是在网上,您可能只需要提供您的贸易伙伴,即可具有GTIN的实例Amazon,或eBay,因为数字本身就是足以识别和跟踪您的产品。GS1UK成员,我们为您分配了一个一的公司前缀作为“基础”您可以创建GTIN来标识您的产品。这里的例子显示典型的条形码和带有公司前缀的GTIN。

6月16日,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标准信息所按照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和湖北省分中心的要求,以抽查的方式,对宜昌市城区两家大中型超市192种应用商品条码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情况良好,商品条码覆盖率及合格率分别达到90%和98%以上。

据了解,商品条码是商品流通于国际国内市场的“通行证”,被誉为商品“身份证”,隐藏着商品诸多信息,国家《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对商品条码的管理进行了规范。

本次调查在西陵区及开发区分别选取了一家超市,重点是查找商品条码质量问题,具体的调查项目为:编码唯一性(一码多品)、是否拒读或误读、条码印刷质量(位置、缩放系数和空白区),并对涉嫌假冒他人条码、使用过期条码和非商品条码、不正确使用店内码、将自身条码转让或分配给他人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调查。

本次调查的初步结果显示:大型超市商品条码使用情况良好,商品条码覆盖率及合格率分别达到90%和98%以上,仅有个别被调查样本存在字体不规范、放大系数低于规定值的情况;中型超市商品条码使用覆盖率为65%,合格率也达到了96%,78个被调查样本中有3个样本的商品条码存在使用他人条码和过期条码的违规现象。

对于此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调查人员要求超市予以整改,并将涉嫌使用他人条码和过期条码的严重违规行为移交市局稽查分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问:什么是商品条码?

答: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的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

问:请问能否通过商品条码直接识别产品的原产地?

答:不能。商品条码只反映商品条码持有者是在哪个国际物品编码组织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并不表示产品的生产地。

问:企业申请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有使用期限吗?

答:有。企业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如果需要延用,应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

问:GTIN-13代码结构中的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是由谁分配的?

答:厂商识别代码是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分配;商品项目代码由系统成员自行编制,并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

问:有的企业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的条码印刷到商品包装上代替商品条码使用,可以吗?

答:不可以。商品条码表示的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是有区别的。二者的概念和应用范畴是不同的。商品条码主要用于对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及物流单元的标识,是全球通用的并且是唯一的商品标识。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赋予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代码证书上的条码用于标识一个机构,而商品条码是用来标识商品的。所以,企业不能将表示组织机构代码的条码印刷到商品包装上代替商品条码使用。

问:我单位是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我们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可以转让他人使用吗?

答:不可以。《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但必须指出,系统成员对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只享有专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所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000元罚款;对受让方要处以30000元以下的罚款。

问:在超市,当收银员用识读设备扫描商品包装上的条码时,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马上就显示出来,这些信息是不是都保存在条码中?

答:条码表示的只是一串数字,并没有其他信息。当结算前台识读设备扫描到条码后,立刻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查到该条码所标识的商品的相关信息,然后显示在POS终端上,这样就得到了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

问:企业自己设计的用于内部的条码与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的条码在使用过程中有什么区别?

答:企业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的是“厂商识别代码”,即申办企业的标识代码。获得厂商识别代码的企业,可在厂商识别代码基础上对产品编制全球通用、唯一的商品项目代码,然后用条码符号载体对其进行表示,这样的条码可在全球范围内应用。而企业自己设计的用于内部的条码一般仅限于内部管理系统应用,不能进入流通领域。

问: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销售者是否能够使用店内码予以替换和覆盖?

答:不能。“《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中规定,商品条码因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识读的,可以制作与该商品条码相同编码的条码标签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以保证扫描应用,但不得以店内条码对无法识读的商品条码予以替换、覆盖。

问: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答:1、系统成员对本企业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

2、在厂商识别代码的基础上自行编制商品项目代码的权利;

3、国家保护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不受侵犯;

4、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系统成员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5、这里说的“相应的商品条码”目前指的是:EAN/UPC、ITF-14及UCC/EAN-128三种类型的商品条码。

问:什么是厂商识别代码?

答:厂商识别代码是指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唯一代码,是商品条码的基础。厂商识别代码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管理和分配。

问:企业具有什么资格可以申请厂商识别代码?

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说起条形码大家都不会陌生了,在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方方面面都可以见到。我们购买的商品上都会有条形码,超市结账时也是通过扫描条形码来查询价格,这些例子数不胜数。条形码是怎么做出来的呢?需要专业的条码软件,例如条码标签设计系统、BarTende等,也要有专业的条码打印机,才能制作出优质的标签。下面就为大家说一下,条形码技术条形码防伪技术的概念及设计形式。

条码,又称条形码(BARCODE),是商品上普遍印有的标识之一,条码是一组黑白相间的有规则排列的平行条纹,下附有数字,它包括多种有关商品的信息,可用专门仪器识读,并可与ECR(电子收款机)、计算机配伍实现商品的自动销售。条码是一种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识读并实现数据输入计算机的图形符号,条码技术是伴随计算机的应用实践中产生发展起来的一项自动识别技术,它是研究如何用条码标识信息,并将条码所标识的信息转换为计算机能识别的语言,从而实现数据的自动识别、自动统计、自动输入的一门高新技术。一般来说,条码应用技术包括符号技术、识别技术和应用系统设计等。符号的技术即各类条码的编码原理和条码符号的设计制作,识别技术即条码符号的扫描和译码。

一个条码系统由条码标识、识读设备、计算机及通讯接口等组成。条码应用系统设计指系统各部分的配置,如确定条码应用条码所标识的信息、选择码制及设计标识的形式、尺寸、颜色、选择识读设备等等,条码系统往往充当计算机的应用系统中的“数据源“,设计条码系统时还应考虑整个应用系统的运作。再来看一下条形码设计形式,条形码是利用其符号的光学被阅读识别的,所以条码应用条码标识的设计和制作必须保证其成品标签有足够的光学对比度和条码尺寸精度,条码标识并不限于黑白二色,可自由选择彩色搭配,其生成制作方法除了印刷,还可用机械方法加工形成凹凸表面。条码标识的设计包括标识形式设计、符号尺寸设计、条码颜色设计等。

商品条码标识有三种形式:直接印刷在商品的标签纸或包装容器上;制成标签粘贴或悬挂在商品上;直接印刷或喷刷在商品的外包装、运输箱上,条码标识在商品上的印刷位置可参考专门标准而定,一般选择在主显示面的左下侧,或背面、侧面的相应位置,对商品的外包装箱上的条码,首选位置在正面右下角,且条码标签必须有一个以上。条码应用条码符号尺寸设计就是确定其放大倍数M。通用商品条码EAN标准版的标定尺寸为37.29X26.26mm,缩短版为26.73X21.64mm,具体运用时M可在0.9-1.2之间,M越大,其允许的印刷误差越大,印刷难度小,占用的印刷面积越大,故条码标识尺寸设计要兼顾商品的装潢设计、印刷面积和印刷条件三方面。在制作印刷标签时一定要遵照条形码的基本原则,否则可能不会被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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